未上市公司“股權交易市場”的融資主體是股份公司。實行股份制是未上市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的前提。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流動己經具備了啓動的條件,盡管還不能連續交易、不能拆細和櫃台交易,但可以通過一定的制度創新設計,使之啓動起來。